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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9-12-11 15:38:33 来源: 惠农网 作者:惠农网567 阅读:(77) 评论:2 赞:0
[导读]长期以来,城市优先发展、优先建设好像已经成为了惯例,无论从基础设施、用地保障、公共服务、要素配置等各个方面,城市好像都高出农村一等。因此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愿意扎堆进城买房,到城里生活、到城里发展。
长期以来,城市优先发展、优先建设好像已经成为了惯例,无论从基础设施、用地保障、公共服务、要素配置等各个方面,城市好像都高出农村一等。因此越来越多的农村人愿意扎堆进城买房,到城里生活、到城里发展。
但这样显然和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背道而驰,而且农村“空心化”带来的后果就是各种土地资源的浪费。因此如何使得城乡融合、一体发展成为了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,近日国家印发《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》(下简称意见),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回答,城乡融合让将让农村大发展、农民大受益,其中3大土地政策很关键,一起来了解下吧。
1、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
对于农民朋友来说,宅基地是赖以生存的基础,关乎于一家人的生活及财产。而宅基地也是目前农村面积最多的建设用地,包括住房、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。为了使得闲置的宅基地加以利用起来,国家鼓励进行有偿退出或者流转,但过程并不顺利。
而意见强调,要加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,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,鼓励农村集体或成员盘活利用宅基地和农村房屋,这将为城里人到农村长期租用房屋,或者是投资开发农村宅基地和闲置房屋提供便利。这就良好的促进了城乡之间的资金、人才等要素交流。
2、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
这项制度的改革主要强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并长久不变,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,同时加快完成农村承包地的确权。
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将会促进土地流转,也会促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,提高农村土地的生产效益;再一个就是强调平等保护并放活土地的经营权,这将会促进城市资本进入农村,投资承包经营农村土地。
3、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
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已经在全国33个县(区、市)进行了多年的试点,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大部分农村还是比较少的。因此来这项制度改革大部分村庄受益都不大,而这次意见明确提出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,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、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可以直接入市土地的面积,农村集体和村民都能获得大受益。
总的来说,城乡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,而是融合发展、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、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,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、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,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,因此我国当前需要着力推进的重要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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